
《通知》提出,經過長期投資建設,我國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形成了大量優質存量資產。積極推廣PPP模式,加大存量資產盤活力度、形成良性投資循環,有利于拓寬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減輕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有利于更好地吸引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領域;有利于吸引具有較強運營能力的社會資本,提高基礎設施項目運營效率;有利于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通知》從分類實施、規范管理、加強協同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同時,要求各地推薦本地區3-5個運用PPP模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效果好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專家評審,并遴選若干示范項目加以推廣,供各地方學習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