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產能、調結構,需與穩定經濟預期相掛鉤。銀監會進一步細化對重點行業有保有壓的政策,探索在去產能過程中,平穩有序處置金融債權債務關系。
財新記者從多位銀行人士處獲悉,近期,銀監會就《關于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金融債權債務處置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向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及股份制銀行,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征求意見。
《意見》中最為市場關注的一點,在于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地方AMC,對鋼鐵煤炭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據財新記者了解,《意見》還提到,可以對去產能的鋼鐵煤炭企業實施續貸支持。對響應國家號召,主動去產能、流動資金有困難的鋼鐵煤炭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參照《中國銀監會關于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通知》),給予續貸政策支持。
這并不意味著任何企業都會得到續貸支持。據財新記者查閱《通知》,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核合格后可以辦理續貸的小微企業,需要符合這些條件:一是依法合規經營,二是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三是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與還款意愿強,沒有挪用貸款資金、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四是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
這一文件的主要宗旨,在于探索在去產能過程中,平穩有序處置金融債權債務關系。此前有銀行業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今年銀行最大的資產質量風險,在于退出落后產能、退出僵尸企業過程中的不確定性。
在這方面,《意見》表示,支持銀行業對鋼鐵煤炭企業自主減免貸款利息,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鋼鐵煤炭企業減免貸款本金。
具體而言,對主動去產能、財務有一定困難的鋼鐵煤炭企業,其銀行信用評級在BBB級(含)一下的,可以與銀行協商,由銀行自主決定減免表內外利息,并向銀監會報告。對主動去產能、財務有困難的鋼鐵煤炭企業、確需減免貸款本金的,銀行可以按照《金融企業貸款減免監管辦法》的規定,減免貸款本金,并向銀監會報告。
但“財務有一定困難”這一表述,并沒有量化標準。“流動性緊張,但不抽貸還能活的企業,就是財務有一定困難的企業。”一位股份制銀行公司部人士說。
如果沒有定量的標準,這些政策幾乎不能落地。”另一位股份制銀行風險部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如果事前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和銀監會等各部委不統一信息安排的話,這些支持政策實際太難操作。
同時,《意見》指出,支持鋼鐵煤炭企業合理資金需求。比如對技術設備先進、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的鋼鐵煤炭企業,銀行應該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給予信貸支持,不得隨意抽貸、壓貸、斷貸。對抽貸、壓貸、斷貸,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相關銀行業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實際上,對好企業銀行根本不會抽貸,只有對僵尸企業銀行才會到期不續貸。”前述股份制銀行人士說。
這是銀監會一直以來“有保有壓”的信貸指導政策的延續。《意見》還指出,嚴控違規新增鋼鐵煤炭產能的信貸投放。對于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一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于違規新增產能的企業,停止貸款;對于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僵尸企業”,或者環保、質量、安全生產、技術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
問題在于,如何界定“僵尸企業”是個難題。“到現在還沒有一個‘僵尸企業’的標準出臺,因此銀行自行判斷,看企業是否暫停生產經營;負債率到什么程度,比如90%。”一位操刀過幾起重要債轉股方案的大行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
“這就是文字游戲”,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大部分的僵尸企業,實際上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都被列為“有前景但短期困難”的企業,從而獲得源源不斷的信貸支持。“現在都是地方政府掌握僵尸企業的名單,銀行很被動。”另一位大行省分行副行長說。
對于哪些企業可以做債轉股,前述大行人士認為,“債轉股最核心的一點,就是企業有一定價值,或者有潛在價值,所遇到的是暫時性困難,哪怕是不良資產,也是暫時性的不良。”如果是“僵尸企業”,就算通過債轉股把財務成本降下來了,產品沒銷路,企業依然活不了。“從這個角度來講,‘僵尸企業’也不會做債轉股,退一步講即使是飲鴆止渴,至少也要止渴。如果對‘僵尸企業’進行債轉股,會是雙輸的選擇。”
除此,在保護金融機構債權方面,《意見》也指出,對于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按規定實施破產清算的鋼鐵煤炭企業,銀行業應積極參加債權人會議,依法行使擔保權,積極維護金融債權安全。
對于逃廢債行為,《意見》指出,在化解過剩鋼鐵煤炭產能過程中,對于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或者組織破產逃廢債的企業,銀監會加強金融債權管理,組織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制止,并向地方政府報告。對于拒不糾正的,可以組織實施停止貸款、停止開戶、停止結算等制裁措施,切實遏制逃廢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