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華東能源監管局發布了關于開展《華東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東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模擬運行的通知,原則上2024年9月底前,技術支持系統要具備模擬運行條件,新版“兩個細則”啟動模擬運行。
《華東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4模擬運行稿)提到,電力輔助服務是指為維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促進清潔能源消納,除正常電能生產、輸送、使用外,由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抽水蓄能、自備電廠等發電側并網主體,電化學、壓縮空氣、飛輪等新型儲能,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等能夠響應電力調度指令的可調節負荷(含通過聚合商、虛擬電廠等形式聚合)提供的服務。
并網主體包括發電側并網主體、可調節負荷和新型儲能等。輔助服務分為基本輔助服務和有償輔助服務。
并網主體提供的基本輔助服務不予補償。并網主體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輔助服務或者提供的基本輔助服務不達標需接受相應考核。
基本輔助服務包括基本一次調頻、基本調峰、基本無功調節、基本轉動慣量。
有償輔助服務包括有償一次調頻、自動發電控制(AGC)、自動功率控制(APC)、低頻調節、有償調峰、有償無功調節、自動電壓控制(AVC)、旋轉備用、有償轉動慣量、爬坡、穩定切機、穩定切負荷、黑啟動、快速甩負荷(FCB)。
其中,有償一次調頻補償,新型儲能補償標準為400元/兆瓦時。在深度調峰補償中,新型儲能補償標準為160元/兆瓦時。
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