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7.5MW余熱發電項目核準的批復
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關于申請核準7.5MW余熱發電項目的請示》(KSZZ-AH-24018)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綜合利用你司600t/d超白太陽能玻璃生產線及擬建1200t/d光伏電池基片生產線建成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7.5MW余熱發電項目(項目編碼:2301-350000-04-01-336787)。
項目單位為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漳州市漳浦縣舊鎮鎮苑上村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廠區內北側。
三、項目建設主要內容及規模:1×12t/h+1×21t/h余熱鍋爐+1×7.5MW凝汽式汽輪機發電機組及其配套設施。
四、項目總投資估算6502.61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為100%。
項目出資方: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100%。公司為凱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五、你司在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選用技術先進的設備,強化管理,確保各項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方案落到實處,滿足國家節能要求。
六、招標內容: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鑒于該項目屬于非國有資金投資的能源基礎設施項目,項目單位申請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發包事項不再核準,請嚴格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其他采購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等的相關文件分別為:漳浦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閩(2022)漳浦縣不動產權第0021225號〕、漳浦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漳浦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超白太陽能玻璃生產線冷修改造項目用地的意見》、漳浦縣人民政府出具的《漳浦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凱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7.5MW余熱發電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浦政文〔2024〕137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你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你司要切實抓好建設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杜絕發生安全事故,確保建設、運營安全。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前的30個工作日內,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