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個試點基本建成了責權明晰、運行順暢、交易活躍、履約積極的碳交易市場體系,且在運轉過程中積累了很多有益的經驗,對于能源轉型發揮了積極作用,也極大地推進了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建設,為建立全國碳市場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教訓。
“在有些方面我們已經走在了國際前列。”曾擔任《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主席的段茂盛曾對媒體如此表示,他說,例如在給企業的免費配額上,歐洲用的是企業的歷史產量,但在經濟波動較大的時候,這個衡量方式會出現問題。而中國采用的是企業實際產量,本質上是要求提高效率、降低排量,而不是限制服務。
當然,盡管中國擁有了試點經驗,但是全國推廣仍會面臨很多問題。中國想要構建成功的全國碳市場仍需要多個政府部門、私營機構和民間社會的共同參與,需要詳細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支持,包括審計、配額分配、報告、監督和核查等多個環節。
也有觀點認為,中國現階段,要謹慎考慮碳排放基準值的設定,此為直接影響碳交易市場活躍程度的主要原因。未來如果可以大面積推廣提高能效的低碳創新技術,則可以促進中國碳交易市場快速發展。
專家則表示,既然用市場的手段來解決碳排放問題,就必須考慮到,市場經濟本身是追求效率的,不會天然追求公平。而在中國政府可以對市場進行有效引導,而市場反過來也可以影響政府的產業政策,能實現效率和公平較為完美的結合。在美國、歐盟等地,碳市場取得成功都會很難,但在中國的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之下,具備做大做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