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4個專題規劃正式發布。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王駿介紹,《可再生能源規劃》確定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
根據規劃,“十二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年利用量達到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9.5%。
2015年我國各類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指標是:水電裝機容量2.9億千瓦,累計并網運行風電1億千瓦,太陽能發電2100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累計集熱面積4億平方米,生物質能利用量5000萬噸標準煤。
一直以來,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力體系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而這一現狀在“十二五”期間將有望得到改善。
規劃指出,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力體系中將上升為重要電源。“十二五”時期,可再生能源新增發電裝機將達到1.6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6100萬千瓦,風電7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2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750萬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爭取達到總發電量的20%。
規劃還提出用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來替代化石能源。“十二五”期間,我國太陽能熱利用規模將會不斷擴大。生物質成型燃料和生物質熱電聯產、中低溫地熱直接利用和熱泵技術應用以及沼氣等各類生物質燃氣都將得到較大推廣。規劃提出,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年替代化石能源1億噸標準煤。
此外,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在“十二五”期間將會有較大發展。根據規劃,我國將建立適應太陽能等分布式發電的電網技術支撐體系和管理體制,建設3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
隨著規劃的出臺,“十二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將重點建設八大重點建設工程,包括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大型風電基地建設、海上風電建設、太陽能電站基地建設、生物質替代燃料、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以及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