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深化價格機制改革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專題舉行新聞發布會。記者根據會上公布的數據統計,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調降電價、降低征信服務收費和銀行卡刷卡手續費、落實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等方式,共為企業可減負逾650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價格司司長施子海在會上表示,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創新價格機制,既是加強需求側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環節。
首先,降電價給企業減負的力度最大,兩次降價合計,可減輕工商企業電費支出負擔470億元左右。其次,降低征信服務收費和銀行卡刷卡手續費,今年以來也開展了兩次。再次,落實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中央和地方層面,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合計逾百億元。值得關注的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今年還擴大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包括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同時今年開展電力體制綜合改革的試點省份也將納入到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統一組織對上述試點地區的13家電網公司交叉開展成本監審,預計8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實地審核。同時,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
除上述五個方面外,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工作在其他方面也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有:一是河北、遼寧、內蒙古、江蘇、福建、湖南、北京、四川、甘肅、新疆等10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了貫徹中央28號文件的實施意見,天津、吉林、山東、廣東、重慶、陜西等6省(直轄市)預計7月底以前出臺實施意見,還有10多個地方的實施意見正在按程序上報黨委、政府審議。預計到三季度末絕大部分省、區、市能夠出臺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
二是會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即將印發報經國務院同意的《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
三是階梯價格制度推行面繼續擴大。截至目前,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個省份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已在除青海、西藏外的29個省份、500多個城市實施;居民階梯氣價制度也已在28個省份、500多個城市實施,重慶和新疆正在履行相關工作程序、下半年即可實施(西藏尚未開通管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