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山西省國資委消息,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山西省國有資本原則上將全部退出廠辦大集體,一時難以退出的,可以參股,但不再控股。
當前國有企業利潤下滑,高層多次要求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今年5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央企法人單位減少20%左右。另外,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也被列入今年國企改革的“十項改革試點”之中。
中國企業研究院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從廠辦大集體中退出和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剝離“三供一業”業務一樣,有助于國企甩掉歷史包袱,減少負擔,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從而實現國企提質增效。”
2020年完成廠辦大集體改革
廠辦大集體主要是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為安置回城青年和解決國有企業職工子女就業,由國有企業批準并出資興辦,在工商登記注冊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為了區別于其他所有制性質的集體企業,簡稱之為“廠辦大集體”。而機關事業、社會團體、民政福利、手工聯社、供銷社、街道等單位興辦的集體企業均不屬于廠辦大集體。
記者了解到,無論是上世紀80年代返城知青就業,還是90年代國企改革富余人員分流,“大集體”都為之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也因此被稱為“中國就業蓄水池”。
然而,近年來,廠辦大集體卻成了國企的一大包袱。山西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廠辦大集體產權不清、機制不活、人員富余、競爭力弱等問題日益突出,大量企業停產、職工失業,已成為制約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因素。
記者注意到,按照山西省部署,山西省屬煤炭企業要在2016年10月底前上報改革總體方案,其中同煤集團要在2016年6月底前上報。2017年底前,山西50%省屬煤炭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分戶方案要經過集團公司批復,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任務。其他有廠辦大集體改革任務的煤炭企業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另外,黑龍江齊齊哈爾、黑河等地也于去年開始了廠辦大集體的改革工作。
實際上,以目前上述區域的工作進度來看,已明顯落后于國務院的安排。早在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就曾下發《關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提出的工作目標是,從2011年開始用3—5年的時間,使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成為產權清晰、面向市場、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2011年后各地就開始改革廠辦大集體,目前在東北和山西等地還留有些“尾巴”,一些效益較好的廠辦大集體,主辦國有企業不愿將其剝離;有些國有企業經營效益差,人員負擔重,主辦國有企業對改革工作存在畏難情緒。
“但是,自去年以來,國企利潤下滑,而部分廠辦大集體不但不能為企業創造效益,還需要國企給予資金補貼。高層也多次要求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減負增效,因此部分省市再次將廠辦大企業改革提上日程。”李錦說。
引入社會資本,允許員工持股
按照山西已通過的《關于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的實施細則》,廠辦大集體改革因企制宜,一企一案,多種模式進行改革。對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允許員工持股,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對長期虧損或停業的“僵尸企業”、“空殼企業”,《細則》要求由主辦企業對債權債務關系進行處理后予以撤銷。對債權債務關系復雜、主辦企業不能自行關閉的,依法破產。
值得注意的是,《細則》要求,原則上,國有資本應從廠辦大集體全部退出,一時難以退出的,可以參股,不再控股。
記者注意到,當前國有企業層級多、子公司多已引起高層關注。在今年5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表示,一家國企有200多家下屬企業,甚至連董事長自己都說不清楚自己的企業到底有多少家子公司、孫子公司。
5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力爭用三年時間使多數中央企業管理層級壓縮到3~4級以內,法人單位減少20%左右。
對于此次山西省確定廠辦大集體改革時間表,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這些影響國企提質增效的包袱必須盡快甩掉,有助于降低企業負擔,做好主業。”
除了從廠辦大集體中退出,近年來,國有企業“瘦身”還涉及解決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以及剝離供水、供電、供氣以及物業“三供一業”。
在計劃經濟年代,國企在主營業務之外,自身還建立了醫院、學校等機構,而且還負責職工供水、供電、供氣以及物業等。
2015年12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2016年在全國全面推開供水、供電、供熱和物業管理分離移交,啟動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試點。
今年2月,國務院國資委公布的國企“十項改革試點”中,“關于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試點”位列其中。按照國資委的計劃,從2016年開始,國資委將選擇2~3戶中央企業推進所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試點,選擇2~3個城市開展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試點。
“將國企的社會職能移交給政府或市場,使國企輕裝上陣,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