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推動完善政績考核制度 大幅增加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指標的考核權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近日表示,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包括完善政績考核制度,推動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大幅增加考核權重。
發展改革委還將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根據不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別化考核;推動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問責制和終身追究制”。徐紹史在談到如何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時表示。
他表示,為推進生態文明法制建設,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清理現行法律法規與生態文明建設不相適應的內容。完善進一步加強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土地、礦產、森林、草原、生物多樣性等保護和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快節能、節水、循環經濟、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生態補償方面法律的制訂、修訂工作。
為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我國將“實行最嚴格的資源開發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設定并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加強源頭管控、過程監管和績效考核”。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土地用途管制,確保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實施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實行能耗強度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雙控”機制,提高產業準入的能耗、水耗、物耗和環境標準。
為完善經濟政策機制,他表示,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建立健全覆蓋主要生態系統、禁止開發區域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縱向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建立開發與保護地區之間、受益與保護地區之間、上下游地區之間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加快資源環境稅費改革,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試點,逐步形成全國交易體系。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勵發展環保服務總承包和特許經營模式,推動環境治理社會化、專業化運營,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