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能轉變正在推進。
國家發改委8月2日發文稱,下一步,將積極有序有效地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向市場、社會、企業放權,在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迄今為止,國務院已經先后取消和下放了能源、交通、通信、文化等領域183項行政審批等事項。
據悉,目前各部委共有1900項左右的審批權,按照本屆政府削減三分之一審批項目的目標,目前尚有400余項還未砍掉。
近期各省市也紛紛出臺相關文件,對本省內行政審批事項削減工作進行安排。
已經砍掉183項審批權
自年初以來,行政審批權力下放已經成為新一屆政府的重頭戲。
日前,國家發改委發文稱,轉變政府職能已經成為共識,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要以投資項目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和資質資格許可為突破口,抓緊清理、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
據悉,國務院分別在5月份和7月份公布兩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名單,共計183項審批權得到取消或下放。《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這183項取消和下放的審批權力涉及方方面面。
今年5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下發文件,決定取消和下放117項行政審批項目,并公布了其中104項的清單,重點是經濟領域的投資、生產經營活動項目,以及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投資城市軌道等重頭項目的審批權力。
6月底,今年新組建的多個部委的“三定”方案陸續出臺,在這些新組建部委的“三定”方案中,幾乎每個部委都涉及一批取消和下放的審批權力。包括國家能源局在內,國家海洋局、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部委也都相應下放一批審批權力。
不久前,國務院再度發出通知,決定繼續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50項,其中取消和下放29項、部分取消和下放13項、取消和下放評比達標項目3項。
183項審批權的數量還遠遠沒有達到預期,此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表示,本屆政府要減少三分之一審批項目。據悉,目前各部委有1700項行政審批權、200項得到授權的審批權,總計有1900項左右的審批權。
中央編制辦綜合司司長李章澤曾經透露,中編辦已經清理出600多項行政審批項目,目前就有30多個部委涉及的投資審批事項,未來將下放給投資主體和地方政府。
地方加快削減審批權
中央政府取消和下放審批權力最終還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近期多個地方省(自治區)出臺政策,落實審批權力的下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7月31日,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減少行政許可的意見》,該意見提出,5年內省級行政審批事項要削減1/3以上,辦結時限比法定時限縮短50%以上。山東省要求,今年12月底前出臺年度削減任務,2014年提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建立行政審批目錄管理制度,對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
據悉,今年山東省擬下放、取消的審批許可事項有54項,主要指向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行政許可。
此外,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區)也紛紛針對行政審批權力的下放提出目標。8月1日,新疆公布新一批87項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其中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等23項行政許可事項被取消。
國務院法制辦援疆干部、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張越表示,新疆要求3年內完成自治區、地州、縣(市)三級行政審批的改革目標,今年重點在區本級,新疆區本級已梳理出來的行政審批有1072項,現在總的壓減率是24%,距離提出的目標還差12個百分點,即要繼續壓減100多項行政審批。
7月30日,廣西決定在近年來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的基礎上,先行取消和下放340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99項,新下放行政審批項目141項。
今后改革仍以削權為重
地方省份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削減規模十分可觀,同時在行政審批速度上各省份也已經有了明確要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各地都在提高項目審批的速度,福建省發改委要求一般的行政審批項目實行 “一審一核”,復雜項目的辦理不超過5個環節,審批承諾縮短至法定時限的60%以內,積極推行聯審聯辦、同城通辦。
在省一級加速的同時,縣市一級也同樣提速,山東不少縣市發改局要求對審批項目的審批時間確保在3天內完成。
到目前為止,山東省已經開始了簡政放權,省級實施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行政許可事項由172項減少到143項,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取消。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今后的改革中,仍將繼續削減行政審批權力,削弱和淡化權力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強勢作用。
他表示,行政審批權力的下放,實際上是讓權力向社會組織和基層政府轉移,權力的轉移和下放在今后的改革中將進一步體現。
竹立家進一步解釋稱,行政審批權向一些社會組織或基層轉移,就可以讓政府對社會的治理可以直接交給社會組織來完成,這樣減少管理環節,防止因為管理鏈過長造成管理扭曲,如優惠政策無法落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