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規劃〔2017〕730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和金融機構: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關于統籌推進“十三五”165項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執行。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能和“十三五”規劃《綱要》分工要求,細化實施責任和目標任務,建立實施工作臺賬和跟蹤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和支撐保障,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和實施參與門檻。為確保實施工作有序有力推進,及時掌握相關工作進展和問題,請各單位按《意見》附件1要求,認真填寫有關材料并按時送我委匯總。
聯系人:劉樹、谷宇辰,電話:68502571、68502892,
傳真:68501657,2074(紅)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