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北京市城管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供電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快推廣北京、上海等地區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簡化辦電流程、降低辦電成本、提高供電可靠性,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持續改善用電營商環境,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