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計劃草案,政府將為符合標準的儲能項目提供長期交易結構支持。項目需滿足至少30兆瓦容量和八小時持續供電能力的基本要求。能源部長湯姆·庫桑托尼斯表示:"這項計劃將幫助我們提前實現2027年100%凈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目標。"政府將通過五年期固定能源目標(FET)機制,每年7月根據系統需求調整容量目標。
參與計劃的儲能供應商需通過招標程序競爭最長15年的合約,采用"上限和下限"商業模式。該模式設定收入保障機制:當年收入低于下限時提供補貼,超過上限時則需返還部分收益。所有簽約供應商必須確保全年供電可靠性,并接受定期評估。
雖然該計劃允許現有天然氣發電設施參與競爭,但明確排除了煤炭和核能項目。南澳大利亞州原定2030年實現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已提前至2027年,顯示出該州加速能源轉型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