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河北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工作方案》和開展組織摸排工作的通知。
《方案》指出,主要目標為,原則上每個設區的市組織申報不超過1個試點縣(市、區)、5個試點鄉鎮、5個試點村,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不超過1個試點鄉鎮、1個試點村,三類試點不交叉重疊,原則上每個試點村規模不超過2萬千瓦,確保2026年底前建成投運。力爭通過試點先行,在村企合作模式、收益分配方式、土地創新利用靈活并網模式以及風機技術選型等方面積累經驗,形成可供復制的模式,為全省高質量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打牢基礎,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申報要求方面,《方案》提出,明確重點發展方向。在國家“因地制宜、統籌謀劃,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態優先、融合發展”原則基礎上,更加側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使風電發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助力鄉村振興;更加側重綠色低碳轉型,結合農村能源革命,重點在工商業園區、重點工業鄉鎮周邊發展試點風電項目,實現就地就近消納;更加側重符合電網承載能力,按照宜分散則分散、宜集中則集中的原則,根據當地電網建設情況統籌實施,不一窩蜂,不一哄而上。
優選確定投資主體。鼓勵各市以縣(市、區)為單位統籌開發,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優選有實力、有業績、能更好帶動村集體經濟增收的投資主體,負責項目建設、安全質量、利益分配和全生命周期運營維護等事宜。試點風電項目要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決議通過后上報。
明確開發建設模式。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指導各縣(市、區)根據當地農村發展實際和風電資源情況,探索“村企合作”等開發模式,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創新收益分配共享機制,合理確定收益分配模式、標準和管理辦法,更多惠及村集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