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發改新能〔2020〕932號
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請求核準興業北市風電場工程項目的請示》(玉發改能源報〔2020〕13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我區風能資源開發,促進能源結構調整,保護城鄉生態環境,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同意建設興業北市風電場工程項目。
項目代碼為:2020-450000-44-02-024070。
項目單位為:中廣核興業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玉林市興業縣北市、蒲塘、龍安、賣酒鄉(鎮)。
三、興業北市風電場工程項目建設容量為130兆瓦。
四、項目總投資為101719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2034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由項目單位以自有資金出資,其余通過向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
五、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各項節能措施并選用節能產品,項目環保、水保等設施必須執行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的規定。
六、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項目勘測、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和設備材料的采購。工程招標活動由項目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是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50000202000066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項目開工后于每季度初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十、本項目自核準決定發布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十一、項目單位需服從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并網安排,合理安排項目建設計劃,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和并網工作。
附件:招標事項核準意見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招標事項核準意見
建設項目名稱:興業北市風電場工程項目
項 目 |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招標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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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標 |
部分 招標 |
自行 招標 |
委托 招標 |
公開 招標 |
邀請 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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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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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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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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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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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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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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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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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 核準意見說明 |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本項目總投資101719萬元,根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本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主要材料及設備等必須進行招標。
審批部門蓋章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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