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修文委員表示,在第42條“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中增加“循序漸進”原則。生活垃圾分類涉及到千家萬戶,需要全面參與,實踐中一些地方推行效果不盡如人意,不宜盲目追求高標準和立竿見影。建議從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增加“循序漸進”原則,以利于把工作做實、做細。
完善垃圾分類配套政策文件
高虎城委員說,在固廢法草案一審時,有關生活垃圾的分類內容是常委會審議的一個熱點,也是社會公眾的輿論熱點,這次是第二次審議。在這期間,上海開始嘗試有關生活垃圾的分類,各地人大也紛紛制定法規,或者試行、試點,開始進行垃圾分類工作。
這次二審稿對進一步健全垃圾分類制度,明確分類原則作了較好的處理和完善。但是,在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與處置方面,二者的協調銜接還是要進一步處理好。
高虎城委員提出,建議加強分類與處置的統籌規定,進一步扎實推進垃圾分類與處置工作,為各地的試點提供一個可以遵循的上位法。
同時,肖懷遠委員表示,從工作進程來看,前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部署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明確46個重點城市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的試點。今年4月份,幾個部門下發了《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的分類工作。
目前,生活垃圾分類已經具備了比較好的工作基礎、實踐基礎和民意基礎,為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立法執法守法奠定了基礎,在全國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既必要也重要。
肖懷遠委員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地方應當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關法規規章,同時完善配套的政策文件,進而推動全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體系,為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此外,孫建國委員建議在第47條“從事生活垃圾”后面加上“設施建設”,設施建設非常重要,沒有專門設施,垃圾分類根本推行不下去。
垃圾處理如何收費?
草案第56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情況,根據本地實際,充分征求公眾意見,制定并公布差別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等。
對此,朱明春委員認為,現在草案第56條規定的收費制度和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中央和省兩級管理還是有矛盾的,建議改成“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本地生活垃圾分類情況、結合本地實際,征求公眾意見,提出本行政區域適用的差別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核,由省級人民政府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決定”。這個行政性收費的權利還是放在省一級,縣級政府可以提出方案、制訂收費標準,聽證以后,上報審批。
垃圾處理收費怎么計價?蔡達峰副委員長提出:“雖然法律規定將來要公布一個垃圾處理的收費標準,我擔心這個標準是制定不清楚的,垃圾的種類太多,將來是按重量來算,還是按體積來算,還是按材料來算?好像確實沒有經驗,而且公布后很難得到大家一致的評價。”
垃圾處理費誰來付?蔡達峰副委員長表示,法律規定產生者付,個人、企業單位用自己錢付,機關、事業單位拿什么錢來付?如果用財政經費支付,要與財政管理對接一下。另外,垃圾產生者是不是很確定?個人如果買了商品,商品的包裝很多,要扔掉,當作垃圾處理。如果要付費,個人就會把垃圾直接還給廠家了,那么生產廠家就變成垃圾回收者了,消費者也不用付費這種現象很可能發生。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羅衛紅提到,第56條中寫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現在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這部分,比如一些廢舊報紙,人家上門收是可以給錢的,這就和這一條規定矛盾了。所以,是不是要作一些說明,在誰生產誰付費后面,增加建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的相應激勵措施,或者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