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序推進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同時購買新車的車主,給予適當補助。
2.持續優化新能源汽車補貼結構。
3.促進農村汽車更新換代。
4.穩步推進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范圍。
5.加快繁榮二手車市場。
6.進一步優化地方政府機動車管理措施。
在這其中,第三條將對農村用戶購車進行直接的現金補貼,方案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農村居民報廢三輪汽車,購買 3.5 噸及以下貨車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給予適當補貼,帶動農村汽車消費。
其中3.5噸及以下貨車主要包括微型貨車、部分輕型貨車、皮卡車等,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包含SUV、轎車、MPV、微面等車型。

補貼金額標準為車輛價格的10%。其中,中央財政部負擔80%,省財政部負擔20%,由當地省財政部門具體安排補貼金額。
申請流程如下:購車人個人身份證、戶口本、銀行直補專用存折、本人駕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原件、機動車購車發票,上交至鄉鎮財政部門,審批后15個工作日內會將補貼直接打入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