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關于能源可持續發展的聲明
新華社天津9月1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關于能源可持續發展的聲明
我們,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成員國領導人,
認為全球能源格局正在經歷深刻調整,
強調有必要維護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市場穩定,促進各國按照本國國情和優先發展方向推進公正能源轉型,提升上合組織成員國人民福祉和保護生態環境,
重申致力于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目標7,即確保人人獲得可負擔、可靠、可持續的現代能源,
注意到《上合組織成員國能源領域合作構想》《〈上合組織成員國能源領域合作構想〉務實落實行動計劃》《上合組織成員國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綱要》《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關于維護國際能源安全的聲明》《上合組織成員國關于開展新興燃料和能源行業建模合作的聯合聲明》《上合組織成員國2030年前能源合作發展戰略》之規定,
特此聲明如下:
為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成員國呼吁進一步擴大以下方面的合作:
一是促進務實合作。按照互利條件提出并實施能源領域聯合項目,包括新建能源基礎設施及升級現有能源基礎設施的項目。根據各方優先發展方向促進投資合作。
二是推動科技創新合作。開發和運用先進能源技術,吸引上合組織成員國科研機構開展研究。
具體合作內容包括能源資源的勘探、開發、利用和維護,能源資源貿易,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設備供應,技術交流和能力建設。
三是開展能力建設。加強專業人才培養的合作,為交流能源領域的經驗、知識、最佳實踐和科技成就創造有利條件。
成員國注意到,中方倡議各方在2030年前在能源領域實施高水平聯合研究項目,舉辦研討會,開展培訓計劃。
成員國相信,上合組織地區高效的能源合作將有助于解決全球能源議程框架下的問題,推動形成公平和可持續的能源發展模式。
2025年9月1日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