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案詳細規定,所有進口貨物需經過一家由政府指定的認證實驗室進行嚴格審核,以確保其質量和合規性。同時,為了鼓勵更多外國資本流入,草案明確指出,外國投資者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將享受與國內投資者同等的優惠政策,這包括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豁免。
一旦該草案獲得批準,這些規定將在官方公報發布后立即生效,并將根據后續的影響評估結果進行定期調整和延長,以確保政策的持續有效性和適應性。
此外,擬議政策還包含了其他一系列激勵措施,如免除可再生能源投資者的印花稅,并引入創新的碳交易激勵機制,使得碳交易收入可免征所得稅和政府稅,進一步降低了投資者的財務負擔。
可持續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局(SREDA)的一位高級官員在談到這一政策時表示:“我們帶來了重大變革,新政策幾乎涵蓋了所有形式的可再生能源,旨在推廣清潔能源,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而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豁免,更是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新政策不僅適用于自用、公用事業銷售或第三方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可再生能源證書機制,而且還將覆蓋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多種能源形式,展現了對可再生能源領域全面發展的決心。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該草案還將能源存儲系統納入政策范疇,并允許整合實施過程中開發的現有或新興技術,這進一步體現了孟加拉國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全面支持。同時,再次強調了進口關稅和增值稅豁免對于吸引更多投資、促進該領域快速發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