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連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監管辦法(試行)發布(以下簡稱“監管辦法”)。監管辦法要求,海上光伏的規劃和項目選址應當與航道、航路、錨地、船舶定線區、船舶報告區、安全作業區等海上交通功能區域保持安全距離,充分考慮通航環境、通航資源、水文地質等條件,合理布局,科學規劃項目選址。
海上光伏項目應當按規定開展海上通航安全影響分析。
海上光伏項目影響海上交通安全的,應當根據情況配備防止船舶碰撞的設施、設備并設置專用航標。
2024-12-23 14:14 瀏覽:
12月19日,連云港海事局海上光伏海事監管辦法(試行)發布(以下簡稱“監管辦法”)。監管辦法要求,海上光伏的規劃和項目選址應當與航道、航路、錨地、船舶定線區、船舶報告區、安全作業區等海上交通功能區域保持安全距離,充分考慮通航環境、通航資源、水文地質等條件,合理布局,科學規劃項目選址。
海上光伏項目應當按規定開展海上通航安全影響分析。
海上光伏項目影響海上交通安全的,應當根據情況配備防止船舶碰撞的設施、設備并設置專用航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