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發展改革系統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總結“十一五”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分析當前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面臨的形勢,研討當前和后一段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總體思路和重點任務,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在會上強調,在當前國際氣候談判中,我國日益成為關注焦點,各方對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承擔更大國際責任的期待上升。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這樣才能在未來國際談判中爭取主動。
解振華表示,“十一五”期間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成績顯著,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標基本完成。我國又提出了201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新增森林面積、森林蓄積量等具體指標,實現這些目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解振華強調,綠色低碳發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十二五”期間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重點,要把落實“十二五”碳強度下降指標作為總抓手,推進節能減碳、清潔能源發展、增加森林碳匯、發展循環經濟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建立統計核算體系,完善相關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在分解和落實“十二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標方面,不僅要分解到地方,也要研究如何有效分解到行業和企業,特別在利用市場機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要積極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并在局部地區部分行業先行試點。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價格政策。
解振華表示,在“十二五”期間,適應氣候變化要特別重視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評估和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同時,積極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據悉,去年7月份以來,我國首先在廣東、遼寧、湖北、陜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8市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重點任務是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制定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核算體系,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目前試點工作正在扎實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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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制更趨完善
從2011年全國發展改革系統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去年以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工作隊伍得到進一步充實。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框架內設立了協調聯絡辦公室,形成了各部門共同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整體合力。
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均已建立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并明確了發展改革部門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職責。有7個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成立了應對氣候變化處,15個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在相關處室加掛了應對氣候變化處的牌子,或在處室名稱中體現了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責。一些副省級城市和地級市也建立了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機構。另外,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成立了新一屆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