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業、各級政府部門都將拿出更具體的落實方案,最終讓“互聯網+”真正融入民眾的生活、創業,展現出巨大的發展紅利,為經濟、社會提供新動能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未來三年及十年的發展目標。《指導意見》提出,到2018年,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基于互聯網的新業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互聯網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互聯網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協同互動的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聯網+”新經濟形態初步形成,“互聯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
自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互聯網+”計劃以來,“互聯網+”已成為不折不扣的熱詞。國務院印發的《指導意見》,可視為國家層面推進和落實該計劃的綜合性行動藍本。其中提出的包括“互聯網+”創業創新、“互聯網+”協同制造、“互聯網+”現代農業等11項重點行動,涵蓋公共服務、制造業、農業等方方面面,這充分說明“互聯網+”不是一個空泛概念,而是與我們每個人都密切相關。
雖然《指導意見》是頂層設計層面的戰略部署,但其中的每一條都體現了回應民意、響應現實的特點。比如,作為一種新的生產力形態,推進“互聯網+”行動必然需要寬松和有基礎保障的發展環境,《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要加快實施“寬帶中國”戰略,推進網絡的提速降費,同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這既是對“互聯網+”的筑基行動,亦是當下民眾對于“互聯網+”的最大關切之一。這些規劃的指向性很明確,都將給民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對于“互聯網+”益民服務提出了具體部署,而其中的諸多內容都關系到公眾的切身利益。比如,社保跨區域結算、在線醫療等,都針對的是“讓人少跑,讓信息多跑”的公共服務效率建設。通過推進“互聯網+”行動,讓政務系統自覺融入“互聯網+”浪潮,不僅能夠實現公共服務效率與質量的雙重提升,更有助于政府部門借此習得互聯網文化中的開放和共享精神,讓公共服務與監管更適應“互聯網+”社會的整體需要。
“互聯網+”離不開創業創新,這意味著諸多新的經營模式和新興業態,都會突破以往的監管框架與經驗,這將讓眾多創業者直接獲益。在“互聯網+”語境下,再拿以往的監管標準來衡量創業創新,將顯得不適宜。因此,這將隨時考驗到政府職能部門和新事物打交道的能力。如在對待直接脫胎于“互聯網+”模式的專車服務上,當前各地的態度還不夠明朗,顯然不符合“互聯網+”計劃對于創業創新的開放態度。此次指導意見中在“互聯網+”便捷交通中已明確提出,推進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多種出行方式信息服務對接和一站式服務。在后續的落地上,職能部門應該給出鮮明而具體的態度與方案。
推進“互聯網+”行動,不是一句口號。在某種意義上,“互聯網+”應該更是一種創新精神和創新氛圍的象征。民眾不會拘泥于“互聯網+”的具體內涵,但他們能夠敏銳地感受到“互聯網+”帶來的便利;創業者不會計較“互聯網+”的具體進程,但卻最能夠觸摸到一個社會的創業創新自由程度。在中央的頂層設計給出時間表和路線圖之后,各行業、各級政府部門都將拿出更具體的落實方案,最終讓“互聯網+”真正融入民眾的生活、創業,展現出巨大的發展紅利,為經濟、社會提供新動能,實實在在地造福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