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在2014年12月31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頂層設計方案的出臺,2015年國企改革將有大進展和大動作,國資改革今年預料將會遍地開花。2014年12月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對新常態下的國資國企改革意見進行分析。會議要求,要“推進國企改革要奔著問題去,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效率為中心,提高國企核心競爭力,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與此相對應的是,自2013年12月底上海率先出臺國資國企改革二十條意見以來,截至2015年1月4日,全國已經有上海、甘肅、山東等22省市出臺了地方版本的國資國企改革意見。部分省份意見雖未正式出臺,但一些改革舉措已在進行之中。南京、長沙等省會城市也出臺了國資國企改革意見。隨著國資國企改革頂層設計相關意見的逐步出臺,2015年的國資改革將會迎來哪些進展?
地方改革遍地開花
彭建國告訴記者,之前由于國家層面方案沒有出臺,地方國企改革突破較少,今年預料將“遍地開花”。
記者梳理已經出臺地方國資改革方案后發現,地方國資國企改革意見主要集中在混合所有制,分類監管、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公司制治理結構、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方向,絕大部分省市都對國資改革設立了一個較為具體的目標。
例如,在混合所有制方面,甘肅提出到2020年國有經濟中混合所有制比重達到60%左右,江西提出5年內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占國資的70%。
在國有資本范圍方面,北京國資國企改革意見要求,到2020年,80%以上的國有資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保障民生等領域。上海、江西、甘肅、江蘇、重慶、四川、青海等省市也都將國資集中在關鍵領域的目標設定在“80%”上。
不過,在對2014年國資國企改革進展進行評價時,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分析人士認為,改革的力度并不如預期。中國社科院微觀經濟學研究室副主任劉小玄對記者表示,目前國資國企改革的進展仍相對比較緩慢。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地方出臺的國資改革意見里面存在兩個問題,重復性比較強,各個省的意見都差不多,在具體操作上,還是缺乏一些可操作性。
頂層設計意見將出
原定于2014年年底出臺的改革意見并未能如預期出現,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認為,可以說這些總體文件由于遲遲不能出臺,已經成為深化國企改革的軟肋,影響到國企改革總的進程。
此前有消息稱,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方案由財政部、發改委和國資委牽頭制定,可能以“1+N”的形式發布。其中,“1”是指首先會出臺一個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N”則是三四十個配套方案。這些配套方案將分階段分批發布。
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近日表示,2015年國資國企改革將面臨七大主要任務,而部分方案推出的時間表或將提前至春節前。
盡管如此,被稱為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元年”的2014年仍取得一定成就,分析人士認為,2014年國家在把握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方面精準而堅定,此外,7月開始的“四項改革”試點,也為國資改革提供經驗基礎,改革的步伐越來越協調。
彭建國告訴記者,央企方面,2014年各企業積極性較高,做了調研、制定方案等準備工作,待方案一出,央企動作應該比較大。此外,第一批國企改革試點工作到2015年也會有較大突破。若第一批試點進展順利,第二批有可能擴大試點范圍。
彭建國稱,專項工作也會大有進展。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今年二級和三級公司會進行董事會試點等多項工作。
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錦告訴記者,其對2015年國企改革形勢持樂觀的態度,整個國資國企改革將會鋪開,尤其是在混合所有制和分類改革、結構調整等方面取得進展。
“混改”新內涵
不過,目前對于國資國企改革中的一些關鍵領域,仍存在不少爭議。
彭建國認為,目前主要有三方面存在爭議,即是否先對發展較好的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經濟是否該從競爭性領域中退出以及是否采用新加坡的淡馬錫模式。
在混合所有制方面,國資改革專家、原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陳清泰認為,要以發展混合所有制為契機,改變資本被板塊化、碎片化,做到國有企業的實力加民營企業的活力來增強企業競爭力,通過引進新的投資者,自然壟斷行業應該把可競爭的板塊逐漸分拆,通過混合所有制國有企業去行政化,民營企業去家族化,建立有效公司治理。
彭建國也認為,雖然國企上市或多或少已變成混合所有制企業,但這種上市大多是形式上的,機制并沒有發生根本改革。
2014年12月底在廣州召開的首屆國企改革發展前沿論壇上,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認為,只有競爭性國企適合做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公益性國企和自然壟斷型的國企應堅持國有獨資或國家控股。楚序平則表示,中央企業總部最好保持國有獨資,對絕大多數重要國有企業,政府要保留51%以上控制權。同時,混合所有制優先考慮包括社保基金、保險基金等公眾基金。
陳清泰建議稱,混合所有制治理上,有五點需要考慮,過大股比的國有股權適當分散給若干持有者、所有股東都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行使權利,確立董事會的核心作用和戰略地位。經理人由董事會選聘,董事會有權罷免。公司必須執行國家的法規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
去年七月,國資委將六家央企納入“四項改革”試點,其中,中國醫藥(16.41,-0.04,-0.24%)、中國建材入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宋志平認為,應當在混合所有制企業引入管理層中長期激勵、職業經理人和員工持股機制,保障“所有者到位”,才能真正形成巨大的推動力。
去年七月,國資委將六家央企納入“四項改革”試點,其中,中國醫藥、中國建材入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宋志平認為,應當在混合所有制企業引入管理層中長期激勵、職業經理人和員工持股機制,保障“所有者到位”,才能真正形成巨大的推動力。
爭議分類監管
“準確分類是實現下一步國資改革的重要一步。”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表示。不過,目前分類監管仍是爭議頗多的一個領域,從地方的經驗來看,上海將國企劃分為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進行監管,四川則分為競爭類和功能類兩種類型,其他省市基本按照三類進行分類監管,但類別名稱有所不同。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上海國資改革中,一些功能類的國有企業更愿意被劃分到競爭類企業中去,因為兩者受國資委監管及考核存在較大差異。
從國家層面來看,分成兩類還是三類監管也有不同意見,陳清泰認為,國有經濟有兩大功能,國有資本應該分作兩類,一是政策性功能,就是作為實現政府特殊政策目標的重要資源。二是收益性功能,那就是獲取財務回報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務。而這兩者的比例構成,應該與時俱進進行調整。
劉小玄告訴記者,分類監管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分類不清,在理論上沒有一個合適的定義,這些分類的的具體含義到現在還沒有很清晰地厘清。如果是“一鍋亂粥”的話,改革很難推行下去。
彭建國則認為,分類監管之所以有這么多爭議,是因為同一央企有不同業務板塊,整體上很難劃分,而同一塊業務因同時具備公共服務、功能性等多種屬性,難以進行歸類。
彭建國稱,按照分類,央企主要是商業1類和2類(競爭性、功能性居多),而中儲糧等承擔國家政策業務的屬于第3類。第3類公益類主要是指地方公共服務企業,如供熱、供水。所以各央企針對分類監管,必須完善自身的功能定位,根據分裂進行監管、考核、薪酬制定、改革和結構調整。
具體來說,比如薪酬制定,商業1類要看市場,根據完成財務指標、是否實現保值增值功能來制定,而公益類則要緊盯社會功能,看其社會效益完成指標,商業2類(功能性)則兩方面都要考慮。因此,在改革方面,要根據分類制定負面清單,使改革具有可操作性。
破題新常態
是否學習新加坡淡馬錫模式存在爭議,而此次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由于在國資委會議中并未被提及,也引起了外界的關注。
李錦告訴記者,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相關意見財政部負責制定,因此國資委工作會議對此并未多作提及。
彭建國則告訴記者,投資公司更多關注產業和實業投資,這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兩類公司要做到以管理資本為主,發揮作為資本運作平臺的作用,必須充分考慮到資本保值增值和流動的屬性,在相關領域有退有進、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斷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此外還要注意上下權利義務的邊界問題。
一個新的動向是,2015年1月1日開始,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方案正式實施,首批涉及72家央企共200多位負責人。
此外,“新常態”的經濟環境下的國資國企改革也受到關注,國資委主任張毅表示,在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下,國有企業也進入爬坡過坎的階段,發展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比如:大部分央企都面臨產能過剩、產銷銜接不暢的巨大壓力,有的企業大幅度減利甚至虧損,個別企業陷入經營危機。
張毅表示,對于國有企業來講,適應新常態,關鍵是加快推進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做好加減乘除。
對此,彭建國建議稱,國企尤其是央企改革一定要進行準確的功能定位,即充當經濟增長的穩定器、創新驅動的領頭羊、走出國門進行國際化經營的排頭兵,國企要以真正成為有活力的市場主體為目標,逐步規范現代企業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進行較普遍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以適應經濟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