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昨日發布《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本屆政府共完成了513審批項目的取消和下放,這也意味著本屆政府此前做出的“至少要取消和下放567項”的承諾,不足兩年完成了超九成的任務。
據了解,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關系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占2/3,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礦泉水的注冊登記”等。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占20%,如“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審批”等。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占10%,如“設立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審批”、“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等。
此外,國務院還決定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涉及國際商務、質量、稅務、資產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也被取消。
新一屆政府成立之初,國務院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1700余項。李克強總理莊重向社會承諾本屆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其中的1/3,即567項。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本屆政府共完成了513審批項目的取消和下放,已經完成改革任務的90%。陸續下放了企業投資民用機場、城市快速軌道交通等投資項目等一大批審批權,同時還取消了企業投資乙烯改擴建項目核準,取消了煤炭生產許可證核發等。
首都經貿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及指出,行政審批帶有一定的計劃經濟色彩,而我國目前行政審批事項較多,審批程序繁瑣、效率低下,已經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下放和取消審批權是本屆政府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而且從下放情況看,政府對改革決心很大,超額完成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目標幾無懸念。隨著行政審批權的下放,政府對市場的干預逐漸減少,市場對資源的配置決定作用將越發凸顯,將來政府對經濟的把控應該主要集中在宏觀方面,對具體領域應該盡可能放開,這才有利于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