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輿論壓力下,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再次提高5%。
煙草、石油電力等高利潤企業收取比例達到20%至25%。
提高央企收益上繳比例后,將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財政部網站昨日公布的2014年中央財政預算顯示,今年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說明顯示,利潤收取比例上調后,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五類央企稅后利潤的收取比例分別為:第一類為煙草企業,收取比例25%;第二類為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收取比例20%;第三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型企業,收取比例15%;第四類為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2年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的企業,收取比例10%;第五類為政策性企業,包括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免交當年應交利潤。符合小型微型企業規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政策性企業,免交當年應交利潤。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分析人士稱,30%的上繳比例與國內、國際上表現良好的上市公司的分紅比例大致類似,在不影響繼續經營的情況下,國家股東得到比較合理的分紅。自2007年,央企率先開始按比例上繳每年收益之后,該比例曾經歷過兩次調整。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通過提高央企上繳利潤的比例,可以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有利于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宏觀調控作用,發揮宏觀調控作用首先要把預算規模做大;二是有利于支持改革深化和加快。改革面臨社會保障問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做大,可以更多用于社會保障和民生支出,有利于彌補社保缺口;三是可以倒逼國有企業改革改制。”
財政部預計,征繳比例提高后2014年收取央企稅后利潤1414.9億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75.43億元,增長36.1%。其中,第二類企業增加的上繳利潤最多,較去年增加163.73億元。
財政部表示,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安排1578.03億元。其中企業困難職工補助支出5億元,用于央企困難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億元;國有股減持收入補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