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價格改革問題喊了許多年,但只聽樓梯響,沒見到哪只靴子能最終落到地板上。政府價格管制“有形的手”與市場力量“無形的手”隔空對擂,使中國能源價格體系陷入扭曲與割裂的奇怪狀態中——既不是市場價格也不屬于計劃控制價格,使能源價格的競爭功能、節能降耗功能根本沒能充分釋放出來,從而壓抑了能源產業的真實價值。因此,中國的能源企業,對中國能源價格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充滿著期待。
政府的“控價情結”
中國的能源價格管制,源于計劃經濟時期對全社會主要產品實行的價格管理,即政府定價。原油、食用油、糧食、成品油、煤炭、天然氣、木材、水泥、棉花、鋼材、電力、五金等等全部實行政府定價;農副土特產品允許進入集市交易的品種,則實行政府公布的“市場指導價格”。當年財經大學中流行的兩門專業課,一門叫“物資管理”,一門叫“價格管理”,為政府定價部門培養了為數可觀的價格管制人材。價格管制則成為計劃經濟時期政府對經濟管理的核心手段而極具權威性和權力剛性。我們會感受到這種“控價”的慣性到目前還在延續,如目前對成品油價格的控制制度;對天然氣的政府定價制度;對火力發電、燃氣發電、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電價的政府核準制度;可再生能源電價的社會分攤制度等等,適應市場變化的彈性較小,及時性滯后,既形成了一些行業的壟斷價格進而造成壟斷利潤也壓抑了一些行業的合理價值使之不能公平地在市場上得以實現。而一些能源價格壓得過低,通過經濟機制實現節能降耗的行業無法得到激勵,造成了能源使用的巨大浪費。由于這些年來政府對宏觀經濟調控力度不斷增大,“控價情結”一直無法得以消解,使能源價改牽引力嚴重疲軟。
能源行業中是否存在壟斷價格
社會關注較多的是成品油價格,認為這是由中石油、中石化壟斷的價格。中國現行的成品油定價調整機制是國家發改委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個工作日為周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4%時,即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并向社會發布相關價格信息。
在此機制下,成品油經營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最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具體的價格。由于原油價格每日是變動的,因此發達國家成品油價格幾乎是隨行就市,一天一個價。而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幾乎與國際市場變化滯后三周以上,因此消費者感到油價是人為控制,漲快落緩,油企獲取壟斷利潤。改革的方向,應組建成品油協會,依據上述定價機制,每周調整一次成品油價格,使之與原油價格和國際成品油價格更貼近,有關部門和消費者協會對此進行常態化監督。
上網電價比起成品油價格改革更加滯后,這個價格既不反映電力的市場供求也不反映燃料成本和財務成本的變動情況,調整的彈性十分有限。電網在這個固定上網電價的條件下,對發電企業的電力產品實行“絕買制”,然后以零售價格再賣給用電企業和居民個人。可以說,這個上網電價,更接近于壟斷價格。一些發達國家,電網企業不參與調度與電價分配,類似于高速公路系統,只收供用電雙方的“流量費”,這個流量費,也是發電方、輸電方、用電方協議的結果,政府部門在這方面是不干預主義。應該說,電價改革是中國能源價格改革最難啃的一塊“硬骨頭”,牽涉的問題十分復雜,電價既要考慮資源配置的效率,也要兼顧實現電力普遍服務功能。目前銷售電價實行的是行業內的交叉補貼定價原則,造成了電價結構的扭曲。電價調整過高會從基本面上推升CPI,給加工制造業、農業及耗能高的企業帶來利潤減量;電價調整過低,又不利于資源的合理使用,甚至會造成能源的持續浪費,使電價的節能降效機制徹底失效。煤電聯動和大用戶直供的呼聲以及輸變電改革的建議多年來一直不斷,但電價改革好比是“老虎吃天無處下口”。
煤炭價格下跌的真實原因
煤炭的市場化改革走得比較徹底,煤炭價格已經完全放開,由煤炭生產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實行市定價。煤炭價格由2008年的頂峰跌到目前的谷底,是由于市場定價出了什么問題么?可以說,煤炭企業經歷了十年的繁榮,獲利十分可觀。由于大型煤炭企業借電煤緊缺之機聯手抬價,使煤炭價格扶搖直上,凡是煤老板都賺得缽滿盆溢。由此誘發了三股使煤炭“利空”的力量涌現:一是刺激了煤炭企業和社會資本向煤炭行業大量投資,年產千萬噸的大型煤礦每年都有上馬,由此積累了巨大產能;二是電力企業感覺“兩頭受壓”,必須尋求突破,于是電企斥巨資找煤,五大電力前幾年掀起了投資煤礦的熱潮,加大煤炭的自給率,有的企業,煤炭自給率已超過了30%以上,這在煤炭供給總量上又增加一塊不小的產能;三是國外煤炭企業看到中國煤炭市場的火熱需求和較高差價,紛紛向中國沿海電廠出口燃料煤,價格比國內同類煤種低10-15%,直接擠占了一部分煤炭市場份額,使帶有標志性的秦皇島下水煤價格不斷被打低。
煤炭價格走低對宏觀經濟和節能降耗弊大于利,煤企控制產能與電企建立長期協議價格關系,努力使煤價企穩。有人建議降低火電企業的電價,這會減少發電企業的利潤,但不利于煤炭價格的合理回升。估計兩三年的時間,隨著煤炭產能過剩不斷被消化,煤價仍會回到合理的區間。在此期間,無須去打壓進口煤炭,適度地使用國外化石資源對中國長期能源戰略是很有意義的。
清潔能源量價失衡
清潔能源是指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地熱及潮汐發電、垃圾發電、沼氣發電,后來天然氣發電也包括進來。清潔能源對環境的巨大貢獻成為近五年來能源投資領域的新秀,中國在H股上市的同類公司已超過10家。由于中國電網是參與電價分配的主體,對于清潔能源的較高電價,全由電網承擔在目前狀況下是不可能的,于是這些能源類的價格,均實行的是“兩部制 + 限量”的形成機制,價與量失衡較為普遍,目前的清潔能源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步子剛剛邁開。國家對于資源循環類發電項目,采取的是“上網標桿電價+可再生能源電費附加”,先由發改委核定一個理論電價,再確定上網標桿電價(火電的平均上網價),其差額由電費附加予以補償。電費附加屬于市場化分攤機制,對風電、太陽能發電是正向激勵,但由于提取測算相對保守,而風電、太陽能發電發展的較為迅猛,原比例提取的電費附加遠遠滿足不了已形成的產能,造成對發電企業的巨額電費拖欠。
據了解,一個裝機150萬千瓦的風電運營公司,被拖欠的電費附加高達11億元人民幣,運營現金流嚴重不足,幾乎陷入了財務危機。電網因安全原因,棄風問題成為風電的“公害”,曾經世界第一的中國風電,就這么三兩折騰,就陷入了崩潰的邊緣。
為解決首都大氣污染問題,北京決定五環以內“去煤化”,以燃氣熱電聯產替代現有的火力發電機組,以大幅降低PM2.5指數。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天然氣發電廠的盈利模式問題——以天然氣為燃料發電供熱要比用燃煤礦昂貴許多,是較為奢侈的一種清潔行為,電價和熱價的取值問題就十分糾結,按照正常的行業投資回報核定電價,天然氣發電成本要比常規火電高出50%以上,電網不可能接納這么高的上網電價,國家可再生能源電費附加又用不到這樣的項目上去,最終須由政府進行電價補貼。政府每年從財政支出中拿出這筆錢,形式上補貼了發電企業,實質上可視為一種政府購買行為,即購買清潔環境和民生工程。由于天然氣發電供熱是少部分城市的行為,尚未在全國范圍內形成行業價格確定機制,投資人對政府補貼是否可持續關注度較高,擔心也比較多。加之政府補貼的電量額度也控制在年發電量4000-4500小時之內,天然氣發電也同樣存在著量價失衡的問題,價格機制仍徘徊在市場與政府之間。能源專家指出,“公眾應為呼吸新鮮空氣買單”,清潔能源價格最終應須完全市場化。
熱能的市場價值受制于長期限價
在中國北方漫長的冬季,城市集中供暖是民生問題與環保問題的焦點。熱能(heat energy)是集中供熱唯一的有效能源。長期以來,在物質形態上受到重視,在價值形態上一直被忽視。解決老百姓的“溫飽”問題,在排序上是“溫”在先,而且解決起來并不容易。各級政府,沒有不重視冬季城市供熱的。然而熱價過低,供熱企業長期虧損從而依賴財政補貼的問題一直延續到現在沒有得到解決。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對熱能是“商品”還是“福利”的性質沒有給出明確的定位,由此對供熱企業是“事業”還是“企業”的認同處于模糊狀態,于是熱能作為政府定價的“福利型商品”,供熱企業作為獲取政府補貼的“事業型企業”就這么延續下來了。據了解,許多北方城市的供熱價格,是十幾年前由物價部門核定的,盡管各項成本都大幅上漲,但熱費一直沒有上調過,財政補貼和企業虧損同時加大。因此熱能做為一種“商品”,其價值應得到全社會的認可,否則供熱市場的運轉會非常滯后。一是適度上調熱費標準,使之與供熱成本持平;二是實行“階梯熱價”制度,多用熱多繳費,保證低收入居民的基準費供熱;三是大幅度實行單戶熱計量技術,不繳費不供熱,以減少惡意拖欠熱費行為。
能源價格體系的逐步市場化是大勢所趨,新能源發展之所以一波三折,是因為我們還在大量使用比較便宜的化石能源,新能源在經濟上和數量上很難與傳統能源產生“替代性”。通過系統的價格改革,提高傳統能源使用成本,并從生產者和使用者方面提取碳費,用以平衡新能源價格,鼓勵新能源發展的路徑是可行的。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的重組是解決上下游之間價格波動和平衡產業收益的希望所在,盡管這是能源價改的題外之議。弱化政府的“價控情結”,借鑒發達國家能源市場的演進過程,逐步發揮市場定價的功能,我們應當對此充滿信心而不是去找許多不作為的理由。
(作者為京能集團副總經理)